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公告,宣布其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回购方案回顾
2025年4月11日,杭州中恒电气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回购具体实施情况
首次回购:2025年4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0,000股,占总股本的0.04%,成交总金额2,843,823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进展披露: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回购完成: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04,400股,占总股本的0.32%,成交总金额25,0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00万元,且未超过上限5000万元。
回购方案执行一致性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影响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相关主体买卖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方案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回购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在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等方面,均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影响股价期间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也符合相关要求。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多项股东权利。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完成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规则予以出售,并在三年内完成。若未能如期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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